第九章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第一节政府间收支划分的制度安排(一)确定政府间收支划分的原则西方国家普遍遵循的原则:1.明确行政职责的原则;2.效率原则。我国遵循的原则(3个):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是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这个基本原则的根本目的,就是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为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并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做到既能适应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又能统筹兼顾地方的合理需要,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2.公平与效率原则(1)公平性原则:是指各级政府的财权财力划分应相对平衡。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纵向均衡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横向均衡。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纵向均衡: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来源与各自的支出责任或事权范围相对称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横向均衡: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标准和供给数量在各地区的均等化。(2)效率性原则收入划分的效率: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征管权。一般来说,税源宽广、税基流动性较强、课税对经济影响较大的税收,应由中央政府实施征管,如所得税和增值税;反之,可由地方政府实施征管,如财产税。支出划分的效率:实际上是财政职能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中的具体界定和落实。资源配置职能:要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在各级政府间具体划分。全国性的公共产品适合中央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适合由地方来提供,地区外溢性或部分地区共同受益的公共产品,中央和地方联合提供。收入分配职能:中央政府要担负主要责任。经济稳定职能: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职能。转移支付的效率:解决财政收支纵向非均衡和横向非均衡的基本手段。要求选择合理的转移支付方式,确定恰当的转移支付规模,健全转移支付制度。3.与政治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原则预算管理体制必须与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相互制约、协调一致,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1.内涵: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主要通过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具体体现。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正确处理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确定各级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占有核心地位。2.我国政府收支划分的类型(曾采用的方法)。(1)统收统支(2)收入分类分成:将预算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分成收入。(3)总额分成(4)定额上缴(或定期补助)办法(5)分税制。第二节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一)分税制概述分税制主要包括分税、分权、分管三个相互联系的内容。分税是分税制的核心问题。分税方法有两种形式:完全按照税种划分(多数西方国家采用);按照税源实行分率分征(美国采用)。还可以分为完全型分税(只有中央税、地方税)和不完全型分税(还设置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对分税制的理解不应只限于税收收入的形式,而应把它看做是一种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预算管理体制。【例题】分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多选题)。A.分税B.分权C.分管D.分业E.分营【答案】A、B、C【解析】分税制主要包括分税、分权、分管三个相互联系的内容。所以A、B、C选项正确。(二)我国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1.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划分(了解)2.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参见P216表9-1)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关税、海关代征税、消费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营业税,大部分小税种。3.中央对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1)基数返还:以1993年为基期年,将分税后地方净上划中央的收入数额,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基数部分全额返还地方,(2)递增返还: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增长率挂钩,每年递增返还。税收返还的递增率,按各地区分别缴入中央金库的“两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各地区“两税”每增长1%,中央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增长0.3%。第三节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一)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概念与特点1.转移支付的概念:关注: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特征:(3个)范围只限于政府之间。是无偿的支出并非政府的终极支出。(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1.有条件的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指定拨款的用途(专款专用),或在拨款时要求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其能够有效地贯彻中央政府的政策意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政府的自主权。(1)配套补助无限额的配套补助:只要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就可以一直从中央政府得到补助。补助没有数量上限。这种补助会产生两种效应: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能矫正地方政府不同活动之间的相对价格,弥补辖区间外溢,适合用来矫正地方公共产品因效应外溢造成的低效率。但其补助的多少取决于接受补助的地方政府的行为,中央政府用的补助数额无法控制,因此,中央政府通常偏向于有限额的补助。有限额的配套补助:超过限额,不再增加补助。如果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不能提供配套资金,就不能获得补助,所以,它无法解决地方政府间财政能力的不平衡问题。(2)非配套补助:规定资金用途,但不要求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作用与无条件补助相同,只相当于增加了地方政府收入。2.无条件的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拨款,不附加任何条件,也不指定资金用途。其最主要的目的是:解决纵向和横向的财政不平衡,弥补地方的收支缺口。3.分类转移支付:介于有条件转移支付和无条件转移支付之间,实际上是一种适用范围较宽的有条件转移支付:规定使用方向,却不具体指明使用的细目和用途。(三)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模式及一般方法1.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模式(1)纵向转移支付:自上而下的纵向资金转移,主要方法是拨付补助金,分为一般补助金和专项补助金。(2)横向转移支付:发达地区直接向落后地区转移财力,其功能在于调整横向失衡。(3)混合转移支付:以纵向转移为主,辅之以横向转移。2.政府间转移支付的一般方法四种模式:(1)财政收入能力均等化模式即不考虑地区的支出需求,只考虑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均等化,依照某种收入指标确定转移支付对象与转移支付额。优点:计算转移支付比较简单;缺点:以假定所有地区的人均支出相同为前提,如果地区间公共服务在成本上有差异,并不能真正实现彻底的均等化。(2)支出均衡模式不考虑地区间财政收入能力差异,只考虑地区间的支出需求差异,主要是一些发展中国家采用,是当这些国家有关财政能力的数据不存在或很难收集时采用的一种变通方法。由于各地收入能力不均衡,这种模式缺陷很明显。(3)收支均衡模式通过计算各地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需求,根据收支之间的差额来确定对各个地区的转移支付额。标准收入:反映的是各地方政府应有而非实有的收入规模标准支出:要求考虑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存在的客观成本差异。这种模式比前两种模式更科学、全面、规范。(4)有限的财政收入能力-支出需求均衡模式。有限的财政收入能力:在测算收入时,按全国平均税率和平均收费标准,求出各地区应该征得的税费。有限的支出需求:在测算支出需求时,只包括最基本的、最必要的公共服务项目,在最基础的经常性项目上实现全国各地区具有均衡的服务水平。两者之间的差额即转移支付的确定依据,如收入大于支出为转出地区,收入小于支出为接受援助地区。这种模式可以作为一种逐步向比较规范的“收支均衡模式”过渡的模式。(四)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必要性1.弥补辖区间外溢。辖区间的外部性有两类:一是辖区间效益外溢,二是辖区间成本外溢。二者都达不到资源配置的优化。由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补偿各地区不同程度的利益外溢部分,以保证各地区公共服务的水平,达到资源有效配置与负担公平的目的。2.弥补地方财政缺口。财政缺口表现为纵向财政缺口和横向财政缺口。中央与地方政府收支总额相比较,形成纵向缺口,通过纵向转移支付,可以保证地方基本财政支出需求。同级政府的财政收支之比,形成横向财政缺口,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实现资金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的转移,可以扶持不发达地区,从整体上增加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用。3.保证实现各地的最低服务标准。中央政府应该保证全国各地共同的、最低服务标准,以促进公平再分配目标的实现,促进地区间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统一市场的培育。通常采用有条件的不配套补助或有条件有限额配套补助等转移支付形式。4.优化资源配置。政府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表现在:第一,政府提供纯公共产品,通过转移支付等政策,直接将资源投向市场所不愿投资的领域;第二,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引导资源从经济发达地区流向经济不发达而又急需资源的地区。5.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一种手段。在市场经济国家,转移支付可以起到维护中央政府权威,限制地方政府权利的过度扩张,保持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作用。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是一种自动稳定器,是政府用以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工具。(五)我国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我国1995年开始实行《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合并到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收入中分配,统一称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目标是增强财力薄弱地区地方政府的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三奖一补”转移支付等。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委托事务、中央地方共同事务以及符合中央政策导向事务进行的补助,享受拨款的地方政府需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包括一般预算专项拨款和国债补助。1.一般性转移支付:其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2.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其目标是:通过中央对地方的适当补助,缓解财政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由于增加工资和离退休费而形成的财政支出压力,促进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3.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用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后,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由此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沿海发达地区自行消化,粮食主产区和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补助。5.“三奖一补”转移支付: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为目标的“三奖一补”激励约束机制。“三奖一补”政策主要是对财政困难的县乡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与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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