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绝密*考试结束前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28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卷上。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1.下列不属于《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环境”的要素是A.张家界自然保护区B.承德避署山庄C.南海D.创新创业环境2.下列关于生态系统表述正确的是A.生态系统以人类为中心B.生态系统只由生物组成C.生态系统是以整个地球上的生物与其环境等客观存在为中心D.生态系统保持着绝对的静态平衡3.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求投入生产使用的,根据法律规定有处罚权的部门是A.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B.建设项目的计划部门C.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D.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4.下列关于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A.环境侵权责任应当适用民事侵权的过错原则B.赔于尝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C.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免予承担责任D.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5.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关于排污标准制定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也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只能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环境质量标准只能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6.国家建立的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不包括A.统一规划B.共同负责C.统一标准D.统一监测7.某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但该企业拒不执行,继续排放污染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B.情节较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拘留C.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们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D.处以拘留后,不再予以其他处罚8.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其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是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B.未征得环保部门同意C.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猎施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9.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履行的职责中,表述错误的是A.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B.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C.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D.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10.村民甲准备盖房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10多棵(8立方米)自留山上的树,在运输途中被林业公安人员查获,其行为构成A.盗伐林木罪B.滥伐林木罪C.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D.不构成犯罪11.下列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理沦中,作为协调发展原则理论基础的是A.经济发展优先论B.环境保护优先论C.协调发展论D.先污染后治理理论12.下列不属于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形是A.全球气候变暖B.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事件C.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选成损失的事件D.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13.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对违反者进行处罚的部门是A.环保部门B.当地人民政府C.公安机关D.县级以上环保部门14.下列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动物的是A.家畜B.金丝猴C.鹿D.蟾蛛15.关于沙化上地治理,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B.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C.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免征各种税收D.将治理后的土地划为自然保护区的,应当给子治理者合理的经济补偿16.某渔业公司在规定的休渔期私自组织渔船在渔场迸行捕捞活动,被渔政部门查获并进行了处罚。下列不属于《渔业法》规定的处罚措施是A.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B.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拍万元以下的罚款C.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D.请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17.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强制标注制度,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来标注的,应当A.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B.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C.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D.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18.下列国际文件中明确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是A.《关于建立保护自然国际咨询委员会的文件》B.《内罗毕宣言》C.《斯德哥尔摩宜言》D.《里约宣言》19.20155年12月,国际气候变化大会通过的法律文件是A.《巴黎协定》B.《京都议定书》B.《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蒙特利尔议定书》20.《拉姆萨公约》保护的对象是A.跳地B.森林B.濒危动植物物种D.生物多样性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21.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保护坚持A.保护优先原则B.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C.公众参与原则D.损害担责原则E.经济发展优先原则2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体系的有A.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B.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解释C.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规章D.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E.我国未参加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23.政府行使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管理权的内容包括A.开发利用环境的决策B.行政处罚权C.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许可权D.行政强制权E.代表国家对环境与资源损害行使民事索赔权24.由国务院环保部门负贵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A.R市核电站建设项口B.S市某区的住宅开发项目C.跨T省和U省的海岸开发项目D.涉及国防安全的绝密工程项目E.w省某市的风力发电项目25.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核定制度的实施步骤正确的是A.确定总量控制区B.确定重点污染物C.确定土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最D.实施排污权交易E.分配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6.我国对新化学物质实行的管理制度有A.风险分类管理制度B.申报登记制度C.跟踪控制制度D.分类管理制度E.自由申报制度27.外来入侵物种的引入方式包括A.有意引进B.无意引进C.自然入侵D.人工培育E.国际贸易28.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允许适度开展的活动有A.生态养殖业B.休闲渔业C.无害化科学试验D.海洋教育宣传活动E.人工繁育海洋生物物种非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29.简述环境问题产生和发展的三个阶段的特点。30.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31.简述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权利和义务。32.简述破坏坏境资源保护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3.试述环境法的受益者负担原则,以及实施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制度措施。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分。34.(10分)某养殖场自2013年6月起,在环保治污设施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陆续将承包的养殖用地分割发包给200余户生猪养殖户,由于养殖场的环保设施未经环评验收合格,养殖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导致附近的水库水质于2014年11月初开始出现发黑发臭现象,人畜饮水发生困难。经环境检测部门多次抽样检测,证实该水库氛氮指标和菌落总数及大肠杆菌等指标严重超标。污染事故发生后,县环保局经过相关行政调查程序,2014年12月27日给予养殖场在2个月内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是2015年2月27日至3月3日,该养殖场再次发生养殖废液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事故,导致该片区环境再次受到污染。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养殖场违反了环埠法的哪项基本制度?请说明理由。(2)本案中县环保局应当如何处罚?请说明理由。35.(15分)某玻璃厂长期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生活、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多次处罚后仍未整改,继续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中华环保联合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增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要求被告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三是要求被告在色很省级及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被告答辩称,一、被告已停止慢害;二、原告所诉因果关系难以判定,大气污染是动态的,无法确定大气污染是由被告一家企业造成的;三、对原告单方做出的鉴定评估意见不认可,原告所诉损害赔偿金额及要求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没有事实依据。请问:(1)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如果要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己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原告可以请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狈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①本案中某玻璃厂的行为是否属于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为什么?②被告某玻璃厂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是否应该赔礼道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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